各学位点:
为确保2018年夏季硕士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及过程管理时间如下
1、请各学位点于5月16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2018年夏季拟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汇总表》及相关的佐证材料(课程成绩单;发表/录用核心论文或获得专利的证明:发表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2、请各学位点于5月23日下班前将《学位论文盲审情况汇总表》和《预答辩情况汇总表》上交研究生院。(盲审成绩需为“中”或以上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如出现一个“及格”则需要大修后再送审同一位专家且成绩达到中或中以上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3、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在6月4日之前将撰写好的学位论文纸质稿(导师签字)等相关答辩材料,交各学位点,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不能参加毕业正式答辩;如需要延期答辩的学生在6月3日前完成《延期毕业申请表》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4、学位论文答辩时间:6月1日-6月6日。
5、各学位点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浙科院研2014-1号)文件要求,安排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并报研究生院。
6、毕业生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过程管理资料要及时归档,对答辩中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导师应认真组织学生修改,于6月2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最终稿并按规定上交。
7、对答辩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各学位点汇总、审核答辩材料,并于6月7日之前将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材料”,每个毕业生一套)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1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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