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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 2023-09-19 11:31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依据《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142号),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定期考核的原则,现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助研岗位:各二级学院根据硕导聘任上岗实施办法执行,确保每位研究生的助研津贴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2.“助教助管(含兼职辅导员)岗位:请各单位参照岗位相关规定(见附文),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助教、助管岗位汇总表》(附件),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922日(周113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401),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y@zust.edu.cn,邮件和附件请标明单位或部门。

本轮助教助管(含兼职辅导员)岗位,由研究生院协调各机关部门、二级学院统一设置本轮助教助管(含兼职辅导员)岗位,由研究生院协调各机关部门、二级学院统一设置,其中研究生培养学院设置的岗位不得超过总岗位数的80%

二、岗位核实与发布

107日(周)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审核各二级学院、部门报送的需求材料后,公布设岗计划、并发布聘岗公告。

三、岗位申请对象和录用

助教助管(含兼职辅导员)岗位面向2023级研究生。1013日(周10:00前由各设岗单位对应聘人员自行组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将名单汇总到研究生院后统一公示并通知上岗工作时间。

四、岗位考核和津贴发放

由研究生院和用人单位负责综合考核,做到严格、准确、公正。助教助管岗位按月考核,每2个月由研究生院根据用人单位提交的考核情况,将发放名单送交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直接打入学生指定帐户。

学校提倡绿色出行,本人承诺研一期间不购买、名下无电动自行车的同学参加助教、助管工作,可提高个人每月工作时间上限,岗位津贴可相应提高。

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一般情况下助教每月最低工作量为24学时,助管为30小时,如本人承诺研一期间不购买、名下无电动自行车的同学参加助教、助管工作,可提高个人每月工作时间上限(助教可增加6学时,助管可增加8小时),岗位津贴可相应提高,一般不超过500元。


研究生院联系人:求少平联系电话:85070236

研究生院

2023919



附:研究生助教岗位相关规定

1.助教岗位数量

本科课堂规模在70人以下的习题或作业量较大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实验课等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立1名研究生助教岗位;本科课堂规模超过70人,且在150人以内的可申请设立2名研究生助教岗位。

2.岗位职责及工作时间

承担学校本科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课等教学工作。每周实际助教工作量不低于6个学时。

3.岗位考核

考核方式。聘用单位和任课教师负责助教考核的具体工作、研究生院和教务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助教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含抽查)。每月由任课教师根据受聘学生工作表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估。经考核合格的,发给助教岗位津贴。

4.津贴管理

1)津贴标准。助教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500元,每学期按4个月标准发放。

2)发放程序。每月由设岗部门如实填报考核表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同计财处按有关规定发放。

3)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由学校代扣个人所得税。

研究生助管岗位相关规定(含兼职辅导员)

1.助管岗位数量

根据各部门(实验室等)需求设置助管岗位,原则上各部门(实验室等)岗位设置数量为12个。

2.岗位职责及工作时间

主要协助处理行政日常事务、或从事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和其他工作。每月工作量为30-40小时。

3.岗位考核

由设岗部门每月向研究生院提交研究生助管工作月度考核表,聘用单位根据受聘学生工作表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估。经考核合格的,发给助管岗位津贴。

4.津贴管理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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