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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实施办法(试行)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 2016-06-25 17:53来源: 作者: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科院﹝2012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为贯彻“评聘分离、科研导向”的原则,建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称硕导)的动态管理机制,特制定硕导聘任上岗实施办法。

一、硕导聘任上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上岗的硕导原则上要求在职在岗、应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能申请上岗。

(二)分类聘任条件

1.学术学位硕士点(A类)硕导上岗条件:

1)具有浙江科技学院硕导资格;

2)理工类曾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排名前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艺术和管理类曾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排名前二)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排名前三)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3)近三年以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完成2项科研成果(SSCISCIEI期刊或一级期刊或人文社科类CSSCI的学术论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排名前三)、专著、授权发明专利等);

4)作为经费负责人(截止到当年531日)可支配在研课题经费工学10万元,理学5万元,艺术和管理类3万元;

5)每年为每位所指导的研究生提供3000元助研经费。

对于上述(2)、(3)中有一项未达到的,近二年指导研究生成绩突出,或正在承担重大产学研项目(30万及以上),或学位点负责人和方向负责人(首次招生时)可以破格聘任上岗。

2.专业学位硕士点(B类)硕导上岗条件:

1)具有浙江科技学院硕导资格;

2)曾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重要横向项目(30万及以上)1项,或参与(排名前三)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人文类曾主持厅级项目1项,或参与(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3)近三年以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完成2项科研成果(SSCISCIEI期刊一级期刊级别或人文社科类CSSCI以上论文、省部级以上教材、成果奖(排名前三)、著作、授权发明专利等);

4)作为经费负责人(截止到当年531日)可支配在研课题经费5万元,人文类1万元;

5)每年为每位所指导的研究生提供2000元助研经费。

对于上述(2)、(3)中有一项未达到的,具有独立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研究生经验的,或校外企业导师(作为第二导师),或学位点负责人和方向负责人(首次招生时)可以破格聘任上岗。

3.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的上岗条件:

1)一般要求有海外留学(6个月)及以上经历;

2)其它条件原则上分别参照上述A类硕导和B类硕导的上岗条件;

3)各学位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置破格上岗条件,报学校审定后执行。

二、硕导聘任上岗程序

(一)申请教师(含企业导师)如实填写《硕导上岗申请表》;

(二)各学位点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材料审核,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对破格申请的进行论证,并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三)申请表和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复核;

(四)学校审定;

(五)学校发文确认聘任上岗的硕导名单。

三、附则

(一)鼓励各学位点以学科交叉、产学研合作等形式组成导师团队,并以导师团队形式指导硕士研究生。导师团队聘任上岗条件:导师团队负责人具备硕导资格,导师团队总业绩符合指导相应类别研究生的硕导聘任上岗条件。导师团队聘任上岗程序参照硕导聘任上岗程序。

(二)本办法适用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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