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5】8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
2015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2015年立项项目见附件3)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时的《项目申报表》,对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及《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中相关内容,确保项目高质量地按时完成。
二、中期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对该项目是否提供后续资助的依据,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推迟或停止对该项目建设的投入,并对所在学院下年度的立项指标进行削减。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表》
(一式两份)及《汇总表》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
2016年10月20日(周四)之前统一交至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yilixuzust@163.com。
各学院要重视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对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审查完成情况,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联系人:徐一莉,联系电话:85070295。
研究生处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