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学院
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在我校已出台的培养文件基础上结合6月底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的专家意见制定,为规范培养方案制定,现确定下列要求:
1.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浙科院研〔2014〕6号)第四章第六条要求,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制定、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可以按二级学科制定单列的培养方案,以确保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培养方案要素规范。
2. 艺术、经管等二级学院的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在课程设置等方面要尽量多的编排所在一级学科的主干课程。
3. 本次增加一门选修课,即0000092003 二外日语。
为保证将装订成册的培养方案集及时发放给2015级研究生新生,请按原计划于2015年8月18日前将201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