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 2014-12-12 11:40来源:未知 作者:xyl
各二级学院、各位考生:
为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风尚,提升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管理保障水平,确保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在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前,对本校在校学生、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全体考生组织一次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以积极防范、制止本校学生及报考考生卷入国家教育考试作弊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及时间安排
诚信考试专项教育的对象包括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全体考生;时间:2014年12月25日前。
二、组织形式
对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的专项教育由各二级学院牵头落实,教育形式自行确定。对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全体考生专项教育由研究生处负责,采取网络告知的方式实施。
三、教育内容
对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的专项教育围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的规定,结合近年内发生的高校学生参与高考、研究生招生考试作弊的相关案例。案例由各校收集整理,参考案例见附件4。
对报考本单位研究生全体考生的专项教育围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提醒考生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本次考试。参考内容见附件2、3。
四、工作要求
诚信教育是提升考试安全意识、构筑考试安全防线的重要抓手,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按本通知要求认真部署落实,报考本校考生要认真阅读、诚实守信参加考试。
附件:
1.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2.考场规则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