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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 年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排序的公示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 2021-05-27 14:28来源: 作者: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9号)文件精神,我校有11项推荐名额,其中本科生9项,研究生单列至少2项。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排序如下:

排序

申报学院

成果完成人

成果名称

1

人文学院

叶晗

地方院校国际化应用型汉语国际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路径探索

2

生化学院

黄俊

面向产业需求、多维协同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

3

建工学院

童芸芸

基于STEIM模式的土木工程专业国际通用工程师人才培养探索实践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7日——2021年5月31日,共5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行政楼407研究生院反映,并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571-85070280。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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