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浙科院研〔2017〕3号,以下简称《招生条件》)的要求,即日起启动2021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相关工作。
硕导上岗基本要求有:
1.计划招生的硕导,需积极参加学位点建设工作,保证充裕的时间指导研究生、履行导师职责。
2.首次申请招生资格的硕导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硕导培训后方可招生。
3.导师可独立1人或以导师组形式指导研究生。
4.第一导师须具备我校相应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导资格。
5.第一导师在退休(或延聘到期)日期之前至少能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
6.导师(组)须根据学校规定提供助研津贴给所指导的国内研究生。
7.导师(组)具有在研主持的科研项目,或参与在研科研项目并获得项目负责人授权,可独立支配项目中的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导师(组)招收国内研究生,需要主持(含可独立支配)在账可用科研经费不少于:工科30000元/生,理科15000元/生,人文社科5000元/生。经费不可重复计算。
8.每年必须为每位所指导的研二研三研究生提供3000元(人文社科类研究生2000元)的助研津贴。
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台不低于《招生条件》的各学院导师上岗工作实施细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二级学院需要提交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有:
1.硕导上岗信息汇总表(附件1);
2.二级学院聘任上岗实施细则;
3.二级学院聘任上岗的通知。
以上材料于9月1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并将电子稿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
联系人:范老师,85070280,yjsy@zust.edu.cn,行政楼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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