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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 2021-08-28 11:53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26号)和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工作的相关要求(浙教办函〔 2021〕 210 号),我校可申报1项。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仔细阅读通知(附件1、2)中的推荐要求和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后准备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

  拟申报学院(部)于8月31日16:00前务必与学科办联系,登记确定名额。如果有多个学院申报,学科办组织评审,申报材料(暂时无需胶装)须于9月3日16:00提交;如仅有一个单位申报,材料可于9月8日10:00前提交。申报书和相关证明的纸质材料一式1份分开胶装提交至行政楼4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stxkc@126.com。

  联系人:王瑛,85070296。

学科办

2021年8月28日

版权所有 ? 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院(研工部、学科办)浙icp备11051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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