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关于做好2021 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防控办〔2021〕12号)要求和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属地和学校疫情管控实际,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分批分区域返校和新生报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报到安排
第一批:9月3日(周五),暑期留校研究生;
第二批:9月11日(周六),研究生老生;
9月12日(周日),研究生新生;
第三批:暂缓返校研究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有序返校、报到,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
二、返校条件
(一)所有学生返校,须同时持有健康绿码、绿色防疫行程卡、浙科校园码蓝码。
(二)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返校:
1.14天内在省内的学生,须持健康绿码和绿色防疫行程卡方可返校。
2.14天内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学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起止时间为核酸检测报告生成时间和入校时间)、健康绿码和绿色防疫行程卡方可返校。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全域转为低风险区后,学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和绿色防疫行程卡方可返校。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暂缓返校:
1.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取得医院和疾控部门身体康复证明的,应予以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未满的。
2.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或按属地疾控要求,隔离医学观察期未满的。
3.返校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
4.返校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
5.与近14天国(境)外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的。
6.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仍未恢复健康的。
7.一同居住人员存在上述情形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
8.尚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境外的。
9.核酸和血清学抗体应检未检的。
10.防疫行程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但“您于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地方有*,例如上海市*。
(四)下列人员返校后需按规定落实隔离观察:
学生报到后,如出发地被新列为中高风险地区,从列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前14天内来自或者中转该地区的学生,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
(五)暂缓返校的学生,待条件符合、经学校审批同意,方可返校报到。
三、返校、报到流程
(一)返校、报到前
1.每日健康打卡。每日按时完成健康打卡任务,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尚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主动报告所在学院,建立“一对一”沟通联络机制。报到前由学院根据后台监测信息等确认能否正常返校。
2.了解报到流程。认真学习学校下发的开学报到通知,充分了解报到的具体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3.申请报到码及申报返校行程。接到学院报到通知后, 14天内在省内的学生(含暑期留校研究生),凭健康绿码在云战疫系统中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一人一表)、上传绿色防疫行程卡、返校报到的出行信息,审批后生成浙科校园码蓝码方可入校。14天内从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学生,凭健康绿码在云战疫系统中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一人一表)、上传绿色防疫行程卡、返校报到的出行信息,还须上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审批后生成浙科校园码蓝码方可入校。9月3日9:00,暑期留校研究生浙科校园码集体转为灰码,需要本人申请报到码及申报返校行程(和校外研究生流程一致),待学院审核后并填写返校计划生成蓝码。
4.返校前学习和掌握个人防护知识,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未接种的尽快尽早接种,并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准备(自备口罩、餐具、体温计、免洗消毒液等)。
(二)返校、报到时
1.鼓励有条件的学生私家车返校报到,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原则上送学生车辆和家长等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到达学校指定位置后,服从管理,即停即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请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交流和聚集,尽可能避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在中高风险地区中转或换乘的,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备,并按属地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做好健康监测,若返校途中出现可疑症状或自觉发热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所在学院或部门,视病情及时就医。
2.住宿公寓楼报到。无发热学生凭浙科校园码蓝码、绿色防疫行程卡进入公寓区报到通道;在公寓楼栋大厅内复测体温,收集学生健康申报表,无发热学生扫校园码登记后进入寝室。
(三)返校、报到后
1.自觉遵守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继续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包括咳嗽、咽痛、乏力、腹泻等现象,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学院或部门。
2.自觉遵守学校校门管控有关规定,学生出入校门须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和亮码通行制度。
3.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餐、不聚集、不串门。返校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杭州,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者必须经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审核,报相关学生管理部门审批方可离校。返校后及时向学院详细报告接触人员等情况。
4.坚持“非必须,不举办”,严控校园聚集活动。活动场地的使用需按照规定经学院申请后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展示交流活动。开学后原则上暂缓开展跨校人员聚集性活动,暂停到国(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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