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的管理,杜绝长期无故推延项目研究现象发生,依据《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研究生院将启动项目的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2018年(含)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名单另行通知)。
二、清理程序
1.本次清理范围内的项目在2021年12月份前如能达到结题条件,请项目负责人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准备结题材料,于12月10日前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范老师。
2.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研究生院将发文撤销。
3.研究生院将对科研创新项目进行常态化清理,即2022年12月前清理2019年的项目,以此类推。
三、注意事项
项目如被撤销,该项目负责人的导师所带学生3年内不得申报此两类项目。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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