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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 2021-09-14 10:19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依据《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142号),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定期考核”的原则,现就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助研”岗位:各二级学院根据硕导聘任上岗实施办法执行,确保每位研究生的助研津贴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2.“助教”、“助管”(含兼职辅导员)岗位:请各单位参照岗位相关规定(见附文),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助教、助管岗位汇总表》(附件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918日(周六10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401),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y@zust.edu.cn邮件和附件请标明单位或部门

本轮“助教”、“助管”(含兼职辅导员)岗位,由研究生院协调各机关部门、二级学院统一设置,其中研究生培养学院设置的岗位不得超过总岗位数的80%。

二、岗位核实与发布

922日(周三左右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审核各二级学院、部门报送的需求材料后,公布设岗计划、并发布聘岗公告。

三、岗位申请对象和录用

“助教”、“助管”(含兼职辅导员)岗位面向2021研究生。926日(周日10:00前由各设岗单位对应聘人员自行组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将名单汇总到研究生院后统一公示并通知上岗工作时间

四、岗位考核和津贴发放

由研究生院和用人单位负责综合考核,做到严格、准确、公正。助教“助管”岗位按月考核,每2个月研究生院根据用人单位提交的考核情况,将发放名单送交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直接打入学生指定帐户。

学校提倡绿色出行,本人承诺研一期间不购买、名下无电动自行车的同学参加助教助管工作,可提高个人每月工作时间上限,岗位津贴可相应提高。

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一般情况下助教每月最低工作量为24学时,助管为30小时,如本人承诺研一期间不购买、名下无电动自行车的同学参加助教、助管工作,可提高个人每月工作时间上限(助教可增加6学时,助管可增加8小时),岗位津贴可相应提高,一般不超过500元。

研究生院联系人:关丹联系电话:85070217

研究生院

2021913

附:研究生“助教”岗位相关规定

1.助教岗位数量

本科课堂规模在70人以下的习题或作业量较大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实验课等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立1名研究生助教岗位;本科课堂规模超过70人,且在150人以内的可申请设立2名研究生助教岗位。

2.岗位职责及工作时间

承担学校本科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课等教学工作。每周实际助教工作量不低于6个学时。

3.岗位考核

考核方式。聘用单位和任课教师负责助教考核的具体工作、研究生院和教务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助教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含抽查)。每月由任课教师根据受聘学生工作表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估。经考核合格的,发给助教岗位津贴。

4.津贴管理

1)津贴标准。助教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500元,每学期按4个月标准发放。

2)发放程序。每月由设岗部门如实填报考核表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同计财处按有关规定发放。

3)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由学校代扣个人所得税。

研究生“助管”岗位相关规定(含兼职辅导员)

1.助管岗位数量

根据各部门(实验室等)需求设置助管岗位,原则上各部门(实验室等)岗位设置数量为12个。

2.岗位职责及工作时间

主要协助处理行政日常事务、或从事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和其他工作。每月工作量为30-40小时。

3.岗位考核

由设岗部门每月向研究生院提交研究生助管工作月度考核表,聘用单位根据受聘学生工作表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估。经考核合格的,发给助管岗位津贴。

4.津贴管理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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