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招生激励办法的通知》(浙科院研〔2016〕10号),现将2021级新生拟获得招生激励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9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行政楼407研究生院反映,并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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