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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 2022-12-16 09:51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及2023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科院学〔20202号),现将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申请者应为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在校优秀硕士毕业生。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位课平均成绩、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均在80分以上,能按时修完学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4、在校期间取得优异的科研成绩,科研成果突出。

5、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社团、公益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6、在校期间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二等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及其他相当奖项。须获以上奖项(含荣誉)2项(次)及以上,或在学期间有其它突出贡献或业绩。

7、凡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如未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则撤销其所获称号。

二、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比例按照上级文件的比例确定,研究生毕业生5%;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12%(不含已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额见下表:

各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拟推荐名额

毕业生人数

拟推荐省优名额

(5%)

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12%

机能学院

105

5

12

电气学院

54

3

6

信息学院

51

3

6

建工学院

30

1

3

生化学院

75

4

9

环资学院

39

2

4

艺术学院

48

2

5

经管学院

53

3

6

人文学院

89

4

10

理学院

80

4

10

合计

624

31

71

备注: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列入评选范围

三、时间安排

1、评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时间:20221216-20221230日。按照评选条件,在班级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全院公示5天;

2、学院公示完上报申报表格、优秀毕业生名册:20221231

3、学校审定、公示,批准公布最终评选名单。

四、评选要求和材料报送

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特别是要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切实做好省优和校优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各学院完成评选工作并经公示5天后,请于2022123015:00前上交附件各类表格

省优

(一)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1),学院需签字盖章。

(二)毕业生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样表)》(严格按照附件2样表格式填写),学院需签字盖章。

校优

(一)浙江科技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3)。

(二)《浙江科技学院(省优、校优)毕业生评审申报表》(附件4,格式内容参考附件5样表)。省优校优汇总的表格,一式两份,按照先省优后校优的顺序排列,学院领导签字章。

(三)《浙江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6)一式两份,学生签名,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4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y@zust.edu.cn,文件夹命名为: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具体子文件也请每位学生备注清楚。

附件:各类登记表、样表及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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