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文献选读、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科院研〔2021〕17号),尽早启动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检查工作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组,统筹安排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检查内容:主要检查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检查方式:
1.听取研究生的工作汇报、回答提问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检查开题报告、实验数据、调研报告、文献资料收集等学位论文工作材料。
三、时间安排
1.5月19日前,培养单位在检查工作之前,填写《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间安排表》(附件1),电子稿发至研究生院邮箱yjsy@zust.edu.cn;
2.6月16日前,检查工作组对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查,研究生填写《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2)。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通知相关的导师和研究生,认真组织做好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进行抽查。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85070280。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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