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规定(修订)》(浙科院研〔2022〕5号,以下简称《招生条件》)的要求,即日起启动2023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上岗相关工作。
基本要求:
1.计划招生的导师,需积极参加学位点建设工作,保证充裕的时间指导研究生,履行导师职责。
2.首次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导师培训后方可招生(本年度培训计划于下半年举行)。
3.导师可单独或以导师组形式指导研究生。
4.第一导师须具备我校相应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5.第一导师在退休(或延聘到期)日之前至少能完整培养一届研究生。
6.导师(组)须为所指导的国内二、三年级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理工类不少于0.3万元/年,人文社科类不少于0.2万元/年。
7.导师近三年应具有的学术成果必须不低于《招生条件》中相关规定。
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台不低于《招生条件》的各学院导师上岗工作实施细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二级学院需要提交的电子材料有:
1.硕导上岗信息汇总表(附件1);
2.二级学院聘任上岗实施细则(二级学院发文,有文号,作为基层学术组织文件保存);
3.二级学院聘任上岗的通知(二级学院发文,有文号,作为基层学术组织文件保存)。
以上材料于9月12日前电子稿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
联系人:范老师,85070280,yjsy@zust.edu.cn,行政楼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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