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授权点:
为保证学位授权点建设基本质量,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学位办将参照《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为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核验范围
本次核验范围为2018、2019年获得授权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不包括原风景园林学、医学技术、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等5个一级学科以及文物与博物馆、艺术2个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权点和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以及按规定“限期整改”期满应进行复评的学位授权点。
根据浙江省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名单,我校涉及本次核验的学位点为:机械、国际商务、应用统计、数学、物理学5个学位授权点。
二、 核验内容
主要核验学位授权点是否达到并持续满足正在执行的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重点关注是否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三全育人”体制机制,扎实做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具有清晰的办学定位和目标,不断凝练学科专业特色;是否具有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师资队伍;是否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否严格落实质量保证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培养质量为主导的资源配置机制,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证;是否持续加强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等。
三、 核验程序及要求
本次核验工作将依托“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开展。(以下简称“系统”,访问地址xwd.chsi.com.cn)核验工作相关环节,包括方案发布、数据采集、材料上传、专家评议、结果反馈等均在本系统开展。
核验工作方案将由各学科评议组和教指委于近期陆续在“系统”发布。请各参与核验的学位授权点根据核验工作方案准备核验材料并按方案要求的指定时间上传至“系统”,同时填写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涉密信息应当按有关保密规定脱密处理。
四、 结果处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核验结果,对核验点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处理决定。
请各参与核验的学位授权点务必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加强本次学位授权点核验工作的组织领导,高质量地完成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
请各相关学位点将填报系统联络员信息报至研究生院(附件2),账户和初始密码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联系人:徐老师0571-85070295。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联络员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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