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提高学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同时也为我校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参加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规定,现启动2023年浙江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在2023年授予学位的硕士论文,参评论文应符合以下条件: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紧密结合生产实际,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在科学理论、专业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
3.科研能力强,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学术业绩成果一般不低于学位授予的要求。
4.论文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材料翔实,推理严密,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表达准确。
5.写作规范,符合《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统一要求》的有关规定。
6.论文评阅意见均为良以上,且至少有一个优秀。
7.论文答辩成绩优秀(90分及以上),且得到答辩专家组的优秀推荐。
且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1.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经导师同意,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申报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初评。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和评选比例,进行认真讨论和评选。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参加,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评选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将评选结果汇总(附件3)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审定。研究生院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三、推荐名额说明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评选名额比例控制在当年授予硕士学位总数的5%。评选名额严格控制,宁缺勿滥。各学院校级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限额数见下表。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
四、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材料需在2023年12月8日(周五)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徐老师,联系方式:85070295。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研究生填写)
附件3:浙江科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学院填写)
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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