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依据《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14】2号),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定期考核”的原则,现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助研”岗位:各二级学院根据硕导聘任上岗实施办法执行,确保每位研究生的助研津贴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院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2.“助教”、“助管”(含兼职辅导员)岗位:请各单位参照岗位相关规定(见附文),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助教、助管岗位汇总表》(附件),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22日(周五)11:3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401),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y@zust.edu.cn,邮件和附件请标明单位或部门。
本轮“助教”、“助管”(含兼职辅导员)岗位,由研究生院协调各机关部门、二级学院统一设置。本轮“助教”、“助管”(含兼职辅导员)岗位,由研究生院协调各机关部门、二级学院统一设置,其中研究生培养学院设置的岗位不得超过总岗位数的80%。
二、岗位核实与发布
10月7日(周六)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审核各二级学院、部门报送的需求材料后,公布设岗计划、并发布聘岗公告。
三、岗位申请对象和录用
“助教”、“助管”(含兼职辅导员)岗位面向2023级研究生。10月13日(周五)10:00前由各设岗单位对应聘人员自行组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将名单汇总到研究生院后统一公示并通知上岗工作时间。
四、岗位考核和津贴发放
由研究生院和用人单位负责综合考核,做到严格、准确、公正。“助教”、“助管”岗位按月考核,每2个月由研究生院根据用人单位提交的考核情况,将发放名单送交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直接打入学生指定帐户。
学校提倡绿色出行,本人承诺研一期间不购买、名下无电动自行车的同学参加助教、助管工作,可提高个人每月工作时间上限,岗位津贴可相应提高。
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一般情况下助教每月最低工作量为24学时,助管为30小时,如本人承诺研一期间不购买、名下无电动自行车的同学参加助教、助管工作,可提高个人每月工作时间上限(助教可增加6学时,助管可增加8小时),岗位津贴可相应提高,一般不超过500元。
研究生院联系人:求少平联系电话:85070236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9日
附:研究生“助教”岗位相关规定
1.助教岗位数量
本科课堂规模在70人以下的习题或作业量较大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实验课等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可申请设立1名研究生助教岗位;本科课堂规模超过70人,且在150人以内的可申请设立2名研究生助教岗位。
2.岗位职责及工作时间
承担学校本科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课等教学工作。每周实际助教工作量不低于6个学时。
3.岗位考核
考核方式。聘用单位和任课教师负责助教考核的具体工作、研究生院和教务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助教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含抽查)。每月由任课教师根据受聘学生工作表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估。经考核合格的,发给助教岗位津贴。
4.津贴管理
(1)津贴标准。助教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500元,每学期按4个月标准发放。
(2)发放程序。每月由设岗部门如实填报考核表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同计财处按有关规定发放。
(3)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由学校代扣个人所得税。
研究生“助管”岗位相关规定(含兼职辅导员)
1.助管岗位数量
根据各部门(实验室等)需求设置助管岗位,原则上各部门(实验室等)岗位设置数量为1-2个。
2.岗位职责及工作时间
主要协助处理行政日常事务、或从事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和其他工作。每月工作量为30-40小时。
3.岗位考核
由设岗部门每月向研究生院提交研究生助管工作月度考核表,聘用单位根据受聘学生工作表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估。经考核合格的,发给助管岗位津贴。
4.津贴管理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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