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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 2024-01-17 08:56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及2024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科院学〔20202号),现将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申请者应为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在校优秀硕士毕业生。

2、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位课平均成绩、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均在80分以上,能按时修完学业,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4、在校期间取得优异的科研成绩,科研成果突出。

5、积极参加各类文体、社团、公益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6、在校期间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二等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及其他相当奖项。须获以上奖项(含荣誉)2项(次)及以上(拟推荐省优必备条件),或在学期间有其它突出贡献或业绩。

7、凡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如未能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则撤销其所获称号。

二、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比例按照上级文件的比例确定,研究生毕业生5%;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12%(不含已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额见下表:


各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拟推荐名额

毕业生人数

拟推荐省优名额
(5%)

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12%)

机能学院

118

6

14

电气学院

57

3

7

信息学院

66

3

8

建工学院

40

2

5

生化学院

88

4

11

环资学院

37

2

4

理学院

76

4

9

艺术学院

46

2

6

经管学院

61

3

7

人文学院

89

5

11

合计

678

34

82

备注: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列入评选范围


三、时间安排

1、评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时间:2024117-202436日。按照评选条件,在班级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由二级学院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全院公示5

2学院公示完上报申报表格、优秀毕业生名册截止时间:202437

3、学校审定、公示,批准公布最终评选名单。

四、评选要求和材料报送

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特别是要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以评优为契机,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切实做好省优和校优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各学院完成评选工作并经公示5天后,请于20243711:00前上交附件各类表格

省优报送材料要求:

(一)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附件1),一式两份,盖学院公章。

(二)毕业生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样表)》(严格按照附件2样表格式填写),一式一份,学院需签字盖章。并按照汇总名册(附件1)序号顺序排列。

校优报送材料要求:

(一)浙江科技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3),一式两份,盖学院公章。

(二)《浙江科技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学生签名,导师签名,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并按照汇总名册(附件3)序号顺序排列。

(三)《浙江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5)一式两份,按照先附件1省优后附件3校优的顺序排列,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汇总名册(附件13)上的信息需要与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信息(专业、学号、政治面貌、生源地、性别、学历等)保持一致。

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401办公室求老师,电子版发送至:yjsy@zust.edu.cn,文件夹命名为:学院+2024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具体子文件也请每位学生备注清楚。

附件: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通知及所有附件

研究生院

202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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